|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一个重要的财政职能窗口,巧借张家港市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会议的东风,“以作风树形象、以作风促服务”,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八种良好作风”;实施充电工程,广泛学习采购业务知识,大力吸收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修订政府采购目录,完善实施协议供货和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创新,转变工作作风,寓服务于监管,做到让采购人、供应商和预算单位“三满意”。
强化流程监管,紧扣采购人、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评委等关键,严格把好政府采购资格准入关、集中招标现场监督关,确保操作流程环环紧扣,不留监管盲区。积极开展供应商履约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等专项检查,对违约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促进阳光操作。
同时,结合行业特点,一着不让抓好反商业贿赂。坚决遵守“六个禁止”、“五个不准”、“四个千万不能”和“三个严禁规定”,做到“常在河边走,永远不湿鞋”。(葛庆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