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根据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定点单位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张家港市确定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市工伤职工义眼、义齿、助听器配置定点单位。
张家港市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配置、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的,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到定点配置机构按规定配置、更换、维修。
据悉,张家港市对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也有具体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由个人现金结付后持《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费用票据,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苏州市工伤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审核结付,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结付。(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