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张家港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夜间巡查,对市区东城13家大中型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执法检查。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卫生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持有情况。并检查公用茶具、面巾的消毒设施配备及消毒工作是否落实,室内换气、控温装置配备是否正常运转;场所内禁烟是否到位;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等。
检查发现,这些公共娱乐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设施基本符合要求,公共茶具消毒设施能正常运转;但不少单位仍允许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服务人员上岗,个别单位还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将督促业主落实整改,并将作出相应处理。(晓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