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08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正式发布。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最高限额从7月起将上调700元,从去年的6600元调至7300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07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核定,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7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最高不超过7300元,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仍为单位14%和职工10%,企业可在单位14%、职工10%;单位12%、职工9%和单位10%、职工8%三个档次中选择确定。此外,根据国家、省和苏州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次调整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年检工作。年检单位应统一填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2007年度年检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工作即日起开始,8月初结束,各单位应尽快到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调整和年检手续,以免影响7月份单位的正常缴存。相关文件、表格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jggjj.gov.cn)下载,也可到市沙洲西路228号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本次基数调整和年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规模,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提升社会住房保障水平,为建设“协调张家港”发挥积极作用。(魏新阳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