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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合格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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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有效,我市在前期100%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合格药房”的基础上,对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出了在9月底前100%通过“合格药房”达标验收的要求。

    我市城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站13家,其前身是我市市、镇二级医疗机构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设置的门诊部,后来统一改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前,张家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召开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合格药房”动员大会,会议要求所有参加创建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务必在2个月内完成所有创建工作,今年9月份,药监和卫生部门将按照创建标准对申请验收的单位进行逐个验收。

    此次创建活动,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市民安全有效用药的合法权益。 (钱德民)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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